在建造成都木结构房屋时,桁架和木梁有一些规定我们需要来掌握一下:
1、木材宜用作受压或受弯构件,在作为屋架时,受拉杆件宜采用钢材(如:屋架下弦及受拉竖杆),当采用木下弦时,对于圆木,其跨度不宜大于15m;对于方木不应大于12m。采用钢下弦,其跨度可适当加大,但一般不宜大于18m。
2、受弯构件采用木梁时,其跨度一般不大于6.0m,超过6.0m时,宜采用桁架(尾架)。
3、衍架或木梁的间距:当采用木檩时,其间距不宜大于4.Om;当采用钢檩条时,其间距不宜大于6.0m。
4、桁架的形状:一般为三角形,也可采用梯形、弧形和多边形屋架。屋架中央高度与跨度之比,不应小于下表规定的数值。桁架应有约为跨度1/200的起拱。
5、当屋顶需设天窗时,天窗架的跨度,不宜大于屋架跨度的1/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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